http://www.sxoffcn.com/ 2007-11-12 来源:
四川中公网 点击:
关于二〇〇七年达州市县以下公安
机关统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体检的通知
一、体检的时间
2007年11月17日(星期六)。
二、参加体检考生集中的地点
2007年11月17日早上7:00在达州市通川区一小(达州市通川区院棚巷46号)操场集中点名后,再统一前往体检地点。
三、参加体检的对象
四、体检执行的标准
五、收费标准
按每位考生300元的标准于体检当天向考生收取。
六、组织领导
体检工作由中共达州市委政法委、达州市人事局、达州市公安局共同组织实施。达州市纪委派员全程监督。
七、注意事项
(一)未在2007年11月17日早上7:00赶到体检集中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录资格。
(二)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或笔试准考证、2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照片参加体检。1999年及以前入学的省内公安警察院校男性毕业生还需携带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三)考生空腹参加体检,在抽血和B超前不得饮食和饮水。
特此通知。
中共达州市委政法委 达州市人事局 达州市公安局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九日